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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越半世纪的60元欠条,还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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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越半世纪的60元欠条,还了

跨越半世纪的60元欠条,还了

湖北日报讯(记者祝兆林、通讯员张文、王韵婕(wángyùnjié))泛黄(fànhuáng)的(de)纸片上,用毛笔写着“今欠到陈某福现金陆拾元”,落款时间为1975年4月28日。近日,这起横跨半世纪的民间借贷纠纷案,在保康法院黄堡(huángbǎo)法庭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。 今年4月,73岁的陈某福(mǒufú)老人(lǎorén)拿着这张借条,来到保康法院黄堡法庭,“我想问问,我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吧?” 看着比自己(zìjǐ)年纪还大的借条,办案法官闫铁骏一时间也不知如何回答,在陈某福老人讲述中(zhōng),弄清了这张借条的由来。 借条(jiètiáo)中的借款人陈某望,和陈某福为同乡。1973年,两人在外务工时认识。1975年,陈某望向他(tā)借60元钱(qián)应急,并写下了这张欠条。 后来,陈某福多次向(xiàng)陈某望索款,但多次许期(xǔqī),就是不还。无奈之下,只好拿着借条,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法庭。 50年前的借款60元,现在需要归还多少钱?陈某福(fú)认为,当时的60元购买力接近现在的近万元,而且50年的利息也有近万元。因此(yīncǐ),他主张(zhǔzhāng)陈某望偿还其本金加利息合计18250元。 对这张50年前的借条,陈某望承认(chéngrèn)确有此事(quèyǒucǐshì),但却认为“利息”不合理。 闫铁骏向双方解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,逾期(yúqī)还款责任需结合起诉时间依法核算,并非按天算复利,消解了陈某望对“天价(tiānjià)利息”的担忧。随后以情化人,引导陈某福理解陈某望长期(chángqī)拖欠债务的现实困境,作出合理的让步(ràngbù)。 最终,在法庭的调解下,双方在偿还(chánghuán)金额上达成一致:陈某(chénmǒu)望当庭一次性偿还陈某福300元,双方握手言和。 湖北日报客户端(kèhùduān),关注湖北及天下大事,不仅为用户推送权威的政策解读、新鲜的热点(rèdiǎn)资讯、实用的便民信息,还推出了掌上读报、报料、学习(xuéxí)、在线互动等系列特色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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